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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租车--珠海新出租车管理条例

作者:ownpowerkefu 浏览: 发布日期:2015-12-15 06:16:22
珠海租车--珠海新出租车管理条例

珠海租车--珠海新出租车管理条例

新车须“公司直营”管理      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介绍,这次计划新增的出租车运力,都必须采取“公司直营”的模式,不能采取承包制经营管理。车辆由出租车公司出资购买并直接经营,营运风险由公司承担,出租车公司对司机实行员工化管理,实行基本工资制度,公司核定司机的营运任务和需上交的营运收入,司机按要求完成任务后领取工资和奖金。公司不得与司机签订任何承包性质的合同,或以挂靠、一次性买断、预收费用、收取风险抵押金、财产抵押金、营运收入保证金等名义将营运风险转移给司机。
目前,珠海的出租车总量只有2155辆,万人出租车拥有率低于广州、深圳等地,地域分布也不均衡,主要集中在客流密集区域进行经营。主城区在高峰时段也仍存在“打车难”的情况,西部地区运力严重不足。     市区沿用去年拆牌方案 
    根据公布的《2013年珠海市出租车增加运力方案》,市交通运输局拟在今年内增加700辆出租车,其中400辆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经营的出租车,计划主要通过拆分200辆30年和50年的长期牌照而得来,拆牌方法将参照去年的模式,拆分后的营运牌照还可以整体转让。西区新投放的300辆出租车,则规定只能在斗门、金湾两行政区除机场外的区域,即磨刀门水道以西的地区,其中机场仅可送客,这部分将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投放,设一个标包开展招投标,由一家中标企业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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